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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立迅工商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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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2009-3-3-9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00号汇创广场C区三楼B302室
  • 姓名: 罗迪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何谓一址多照,关联性企业

时间:2015-07-21点击次数:128

何谓一址多照,关联性企业,这两个问题是时下很多客户咨询较关心,现立迅工商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近期的申报情况,总结如下,现分别以天河区、白云区为例。


一、天河区
1、定义:同一个地址可办理多个营业执照
2、前提条件:同一个地址的多个营业执照需要有投资关联关系。投资关联关系是指:
**种情况:有相同股东,例如:A公司有股东a、b、c; B公司只要存在a、b、c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股份份额不限;
*二种情况:例如A、B两个公司,A是B的股东之一,则A、B两家公司可同一个地址(以A公司已经在该地址注册,B公司新注册或者地址变更到该地址为例)。
3、提交的材料:(以A公司已经在该地址注册,B公司新注册或者地址变更到该地址为例)
1)提交A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为商事登记执照并加盖公章);
2)提交A公司在其工商登记机关的机读基本资料(加盖其公章);
3)提交A公司登记时提交的一整套场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产权人本人签字)+产权人身份证明(产权人本人签字)+租赁合同;
4)提交产权人(提交产权证明)及出租方同意A、B两个公司共同使用该地址作为办公产权的同意书;
5)提交同意转租证明书(出租方非产权人)。
二、白云区
1、《地址备案合同》复印件或地址合同加《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原件;
2、出租方同意证明;
3、企业基本资料;
4、无偿使用证明。
(注:以上仅是参考,以实际工商局的要求为准。)


为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继续做好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除营改增先期试点地区外,其他试点地区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以下简称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将改由国税部门征收,为确保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平稳征收,有必要对营改增扩大试点后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公告的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51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和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n(二) 营改增试点期间,适用财综〔2012〕96号文件*三条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可以不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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